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之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注意事项
来源: | 作者:pmo9b662a | 发布时间: 2018-11-26 | 72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之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注意事项


  1、火灾报警控制器、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、区域显示器、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(以下称控制器)在墙上安装时,其底边距地(楼)面高度宜为1.3~1.5m,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.5m,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.2m;落地安装时,其底边宜高出地(楼)面0.1~0.2m。


  2、控制器应安装牢固,不应倾斜;安装在轻质墙上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。


  3、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
  (1)配线应整齐,不宜交叉,并应固定牢靠;


  (2)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,均应标明编号,并与图纸一致,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;


  (3)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,接线不得超过2根;


  (4)电缆芯和导线,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;


  (5)导线应绑扎成束;


  (6)导线穿管、线槽后,应将管口、槽口封堵。


  4、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,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,严禁使用电源插头。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。


  5、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,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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