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改造验收所需资料及验收程序送交申报表前,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、设计单位、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,对照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的基本条件》,进行全面自查、自验; 1.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2.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意见书(复印件);
3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(现暂时采用《建筑工程消防改造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》)
4.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(复印件)(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。
消防报建简介:
主体建筑通过消防验收后,进行二次装修前,需要把装修设计图报消防主管机构审核,也称为消防报建。2009年5月1日国家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后,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在网上申报。